《美国母胎医学会<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指南( 2020 版)>解读》要点(二)

1、ICP的母体治疗

熊去氧胆酸和S 腺苷蛋氨酸

指南建议将熊去氧胆酸用作治疗 ICP 母体症状的一线药物( 推荐等级: 1A)。

2、ICP的转归和监测

指南建议诊断为 ICP 的患者在围存活期或者晚孕期开始进行胎儿监测,若有异常,则应考虑终止妊娠( 推荐等级: 2C) 。

研究表明当血清总胆汁酸浓度≥100 μmol/L 时,胎死宫内风险显著增加,应连续监测( 每周 1 次) 母体血清总胆汁酸浓度,这样有助于临床对于分娩时机的决策 。

产后 ICP 患者瘙痒症状及实验室指标在产后可自行恢复,如果分娩后 4~6 周症状持续,应重复进行生化指标检测,如果生化指标仍不正常,应转诊至肝病门诊进一步评估和管理。

3、终止妊娠

2020 版美国指南 仅针对终止妊娠时机的决策作了相应推荐,而对于分娩方式未作明确推荐。具体如下:

①血清总胆汁酸水平≥100 μmol/L,妊娠 36+0周终止妊娠,因为胎死宫内的风险在这个孕周会显著增加( 推荐等级: 1B) 。

②血清总胆汁酸水平<100 μmol/L,妊娠 36+0周至 39+0周终止妊娠( 推荐等级: IC) 。血清总胆汁酸水平<40 μmol/L,终止妊娠时间尽量靠近 39+0周; 40~100 μmol/L,终止妊娠时间则应考虑靠近 36+0周。

③妊娠 34 至 36 周终止妊娠的决定,可考虑用于ICP 总胆汁酸水平≥100 μmol/L 以及以下任何情况的妇女: 药物治疗未能缓解的持续皮肤瘙痒; 妊娠 36周前曾因 ICP 导致胎死宫内,本次妊娠中再次出现ICP; 既往肝病或急性肝病,有肝功能恶化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。

④ICP 应慎重决定妊娠 36 周终止妊娠,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 36 周之前终止妊娠对母亲和胎儿的益处超过早产所致的风险。

⑤妊娠 37 足周前终止妊娠,应使用糖皮质激素促进胎肺成熟( 推荐等级: 1A) 。

⑥临床诊断为 ICP,没有实验室指标支持的孕妇,不应在妊娠 37 周前终止妊娠( 推荐等级: 1B) 。

【参考文献】

1、夏显,漆洪波.美国母胎医学会《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指南(2020版)》解读.实用妇产科杂志,2021,37(8)卷:587-590

作者简介
作者: 李洁

单位: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  |  妇产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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